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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贴心,服务周到。日租房可以根据您旅期的长短灵活签订租期,客人可随意安排和调整自己的行程,租房容易,退房快捷。在客人入住期间,提供更多人性化的贴心服务。 这点在旅游景点表现的鲜明。可以是农家大院,可以是竹楼,也可能是窑洞,很多日租房表现出本地的特色,如果旅游的话,尝试一下,当然感觉非同一般;另外,有些地区的日租房还提供各地饮食,也可以根据客人的要求预定机票、车票、接送站等。
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日租房。有大量长租改短租、以自住房为租赁对象的“家庭旅馆”,有整体装修过的规模化“日租房”,甚至有仿照“太空舱”的“胶囊公寓”。但因为是新兴行业,很多行业制度还有待建立和完善。绝大多数日租房都是处于地下状态,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日租房作为新的事物,给人们带来廉价、便捷、舒适的同时,还有些方面不尽人意,需要改进。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的逐步规范,日租房会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实惠和便利。
法律并没有明确限定房屋的权属人对于闲置的房屋用于日租房的用途,因此,日租房的大前提是合法的。有关的职能主管部门目前也尚未对日租房的经营方式、经营程序、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的限定,在合规与违规之间,有许多问题也很难界定,但是有一点是很明确的,日租房如果被用于非法用途,则是违法的。
对于类短租房,它与出租屋有明显的区别:由于租期短,住户频繁更换,租房者并不要求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事实上也没有这个必要,业主也无法向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更无法依法缴纳税收。同时,出租短租房更像一种经营行为,与宾馆类似。但短租房的业主没有宾馆、旅社的营业资格,称其为“宾馆”显然不合适。部分稍具规模的短租房经营者,手中拥有数套房子,供短租的房间有10多个,房间设施齐全,刷卡进入,卫生参照三星酒店的标准一客一洗、一周一换,入住需要缴纳押金、登记身份证等等,几乎与宾馆一模一样。第二类短租房不同,因为本身就是由酒店宾馆改革而来,一般都有相关的营业资质和证件。